高雄律師張清雄民事法律專欄—執票人對回頭背書之被背書人之前手無追索權

2011-09-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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裁判字號:18年上字第287號
案由摘要:
裁判日期:民國 18 年 01 月 01 日
資料來源: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上冊(民國 16-77 年民事部分)第 636 頁
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上冊(民國 16-87 年民事部分)第 695 頁
最高法院判例要旨上冊(民國 16-92 年民事部分)第 669 頁
最高法院判例要旨(民國 16-94 年民事部分)第 607 頁
相關法條:
票據法 第 85 條 ( 76.06.29 )

要旨:

發票人為被背書人時,於法對其前手即無追索之權,故發票人如再以此項

票據轉給他人,除該發票人無可免責外,至於其以前各背書人,自更無若

何責任之可言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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